
各研究生: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評選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1 號)精神及《山東省高校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魯教學字〔2016〕1號)要求,學校決定開展20187年度研究生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8級新生)。
二、評選條件
(一)研究生省級優秀學生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樹立并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熱愛集體,團結同學;有優秀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刻苦,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成績優秀。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心理素質。
5.獲得2018年度校級優秀研究生(及以上)稱號,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特別突出。
(二)研究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
1.德才兼備、品學兼優,具備優秀研究生的1-4項條件。
2.擔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積極參與和組織各項集體活動,主動配合學校和老師開展管理工作;為同學服務意識強,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各項工作起到骨干和帶頭作用,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為學校、院系和班級工作做出突出貢獻。
3.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學風嚴謹,學年內無考試不及格現象。
4.獲得2018年度校級(及以上)優秀研究生干部榮譽稱號,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為學校工作做出重大貢獻。
三、評選程序
1.符合條件的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向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或校級研究生組織主管部門提出申報。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材料審核并開展評議,確定推薦人選并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相關材料。
3.學校分別組織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省教育廳。
四、推選名額
1.我院可推薦1名研究生,參加省級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的學校評審。
2.根據通知要求,學校可在正常推薦指標外,單列名額面向退役復學學生推薦參評省級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參照“評選條件(一)(二)”,其中退役研究生參評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其任職時長可接續計算)。如有研究生符合評選條件并申請參評,培養單位可按評選程序進行申報。退役復學學生不占培養單位計劃推薦名額。
3.我校研究生2018年度省優秀學生推薦名額為19人,省優秀學生干部推薦名額為10人,其中均包括退役復學研究生推薦名額。
五、材料上報
請申報者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1.研究生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填寫《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登記表》(附件1)、《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附件2)、《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名單》(附件4)、《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干部名單》(附件5)。同時提交申報者電子版照片1-2張(5M以內)及1000字以內的事跡材料,主要介紹研究生在讀期間尤其是2018年度的綜合表現。
2. 退役復學學生申報時,除報送上述材料外,還需報送《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原件掃描版。
3.請將上述申報材料登記表需設置為A4紙正反面。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9年2月25日17:00,逾期視為放棄申報。所有申報材料要求內容真實。具體評審安排另行通知。
【作者: 責任編輯:曹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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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