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科【2019】19號)、《山東大學本科生助學金管理辦法》(山大學字【2011】12號),現開展2019-2020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大助學金及各項社會助學金的評定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 各項助學金評定要求
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大助學金、昱鴻助學金、喜來健助學金、應善良助學金、濰柴助學金、中海油助學金、思源助學金、亞德客有美、正大天晴助學金、澤田助學金、北京銀行助學金、三菱商社青年領袖人才國際助學金、真維斯助學金、平安人壽助學金、淄博校友助學金評定對象、評定標準及評定程序詳見《2019年度各項助學金詳細信息一覽表》,各項助學金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各項助學金申請表詳見附件2-32,線上系統使用說明見附件34。
二、工作要求
1. 為做好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大助學金及各項社會助學金的評審工作,各學院要加強管理、精心組織,確保各項獎助學金真正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組應根據學生申請及其日常表現,在班級民主評議的基礎上,初評產生候選人。民主評議過程中不能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公示時采用公示學號等隱性方式,充分保護學生隱私。公示時間不少于3日。
2.學生資助中心將審核通過的候選人材料匯總,報請學校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議,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受助學生名單。獎助學金將通過學校財務部轉入學生繳費存折。
3.各學院在評定本年度助學金過程中,重點關注以下幾類學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的學生,合理統籌分配各類資助資源,做到精準資助;同時還應考慮學生往年連續受助情況,避免出現資助資源過于集中的現象(各類社會助學金當學年不可兼得),切實做到評定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
4.擬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各項社會助學金的同學請于10月11日上午9點—12點將紙質版材料交至知新樓A1002,電子版發送至lishixsgz@163.com。具體所需材料可參照《2019年度各項助學金詳細信息一覽表》及附件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