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更好地激勵引導學生德才兼備、全面發展,對在德智體美等方面有特殊才華的學生予以表彰鼓勵,現根據《山東大學本科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山大學字〔2011〕14號)啟動2018-2019學年單項獎的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具有山東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2016級及以上年級本科生。
二、獎項設置
單項獎包括研究與創新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文體活動獎、海外學習獎、第二校園獎、學習優秀獎。
三、評選條件、評定標準及名額
2016級及以上年級學生各單項獎的評選條件、獎勵標準及評選名額見附件1(其中社會工作獎及社會實踐獎名額分配見附件2);
四、評審程序
(一)組織申請。請符合評審條件的學生可在“山東大學學生管理系統”(/index.html)進行線上申請。按要求填寫相應申請信息(具體操作步驟詳見附件3)。其中,申請研究與創新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文體活動獎的學生在申請后需導出申請表,導出后可適當調整表格樣式,要求表格整潔、美觀,中間不得有斷頁、加頁,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簽字后提交紙質版申請表至學院;申請海外學習獎或第二校園獎的學生需提供外出學習期間的成績單等有效證明材料(請于10月28日下午2-4點將相關材料送到知新樓A1002)。
(二)學院審核推薦。輔導員、院系需按要求完成線上審批及公示,學院會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進行評選,對申請人材料的真實性予以確認并評選產生獎學金參評推薦人選并進行公示。
(三)學校評審。學院公示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報送學工部,學工部收到單項獎推薦材料后,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擬獲獎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獲獎名單。
五、注意事項
(一)原則上,2016級及以上年級學生綜合獎與單項獎(海外學習獎與第二校園獎除外)不可兼得,學院會嚴格審核把關。各項單項獎可以兼得。
(二)對于評獎名額未作具體限制的獎項,學院會對申報人材料嚴格審核,擇優推薦。
(三)申請海外學習單項獎或第二校園單項獎的學生,學習時間須在2018-2019學年內,且必須結束海外學習或第二校園學習后方可申報。
(四)申請參評的表彰、獎勵及事跡須在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9月30日期間取得的方可參評。
(五)申報學生在系統中填寫的各類獲獎等相關情況均需上傳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同一項目獲獎只提供最高獎項證明材料)。若一項目存在多種證明材料可將證明材料掃描成一份文件上傳。若證明材料缺失,可至學院開具相關證明后掃描上傳。其中參評研究與創新獎學金的學生,若有參評論文,需上傳論文收錄期刊封面、帶有作者名字的目錄頁和正文的掃描件,另需附圖書館文獻收錄證明;若有參評專著,需上傳專著封面及扉頁的掃描件。
(六)若單項獎申請表中因獎項名稱過長而導致表格格式產生變化,可導出表格線下調小字號以保證格式。
(七)在本次評獎評優系統使用過程中如遇相關技術操作問題,可加入系統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術人員專門進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