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畢業生同學: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屆非師范類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關于印發<山東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的通知》(山大學字[2019]57號)及學校具體工作安排,現就我院2020屆山東省優秀畢業生、山東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評選范圍
優秀畢業生的榮譽稱號分為省級和校級,由學院(培養單位)初選推薦。其中省級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比例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5%,校級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比例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15%。被評選為省級優秀畢業生的不再參評校級優秀畢業生。我院省級優秀畢業生推薦14人,校級優秀畢業生推薦43人。
二、評選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理想信念,堅守新時期廣大青年的歷史使命,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學習認真刻苦,專業基礎扎實,成績突出,在歷年思想品德評定和綜合測評中成績優秀,無不及格現象。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熱心為師生服務,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養。
5.在校期間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等稱號,獲得校一、二等獎學金或其他相當獎項,有突出的獲獎成果或優秀論文,在重大活動中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取得以上稱號或榮譽至少一項。
三、申請方法
請有意申報的同學認真填寫《山東大學優秀畢業生評審表》(見附件4),于2月14日上午9:00--11:00點前將紙質版《山東大學優秀畢業生評審表》(一份)送交至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本科生送至知新樓A1002,研究生送至知新樓A1001)。
請申報省級優秀畢業生的同學在申請表格右上角用鉛筆標注“省級”二字,未按要求作標記者視為申報校級畢業生,未按期提交紙質搬材料者視為放棄評選資格。
四、有關要求
被評為優秀畢業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榮譽稱號:
1.在畢業離校前因違反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行為受到處分的。
2.在就業過程中弄虛作假,對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
3.在正常畢業年度未能按時畢業的。
相關附件下載鏈接:
http://www.job.sdu.edu.cn/info/1018/275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