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度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審評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號),現將學校2020年度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報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 申報人須為在山東大學全日制就讀的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
2. 熱愛祖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
3. 符合學校本科生、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的基本要求。
二、名額分配:
1.臺灣學生:本科生特等、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為1、3、6、7人;
博士生三等獎學金1人。
2.港澳及華僑學生:
本科生特等、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為2、6、9、19人。
三、獎學金類別、等級及獎勵標準:
1.本科生:特等獎每生每學年8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6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4000元。
2.碩士研究生:特等獎每生每學年20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10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7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特等獎每生每學年30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15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10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7000元。
四、申報材料:
1.
臺灣學生獎學金申請表.docx
2.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doc
3.與被錄取時身份一致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4.在讀證明(本科生、研究生通過各校區自助打印機打印)
5.成績單(本科生、研究生通過各校區自助打印機打印,其中2020級本科生須提交高考成績單、2019級、2018級本科生提供百分制成績單,2016級、2017級本科生提供五分制成績單)
6.導師意見、學院推薦意見、學術成果(研究生用)
7.學院出具的學期注冊證明(無特定格式,研究生用)
8.
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匯總表(本科生).xlsx
9.
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匯總表(研究生).xlsx
五、申報程序:
申請人向學院提出申請,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學院會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予以確認,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定推薦候選人。學校評審后確定擬獲獎名單,全校范圍內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請申請人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報送知新樓A1002,并將《申請表》《匯總表》電子版發送到lishixsgz@163.com
六、申報截止時間:
2021年3月12日(周五)上午11: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