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落考古是以考古學文化時空框架和器物編年史為基礎,對古代社會及其賴以存在的環境進行綜合性研究的理論和方法,其關注的核心是聚落。出于研究目的和區域范圍的不同,聚落考古又可分為單一聚落研究、特定區域內聚落形態研究和跨區域聚落形態研究等不同層次。因聚落考古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聚落及其相關遺存在地理空間上的分布形態,因此有時也被稱為“空間位置分析”或“空間考古”等,更多的學者則使用“聚落形態研究”等詞匯。
我國聚落考古或聚落形態研究的理念,最早萌生于歷史地理學界。20世紀60年代,史念海先生對關中地區仰韶文化遺址分布及其與地理環境之間關系的探討,便已隱含著聚落考古的核心理念。到了20世紀80年代,在考古學區系類型建構比較完善的若干區域,考古學界開始探索比考古學區域類型范圍更小的“小區”概念,進而聚焦某些“大遺址”,乃至小區內“都·邑·聚”不同等級聚落分布所呈現的社會結構,有意識的建構聚落考古理論方法開始起步。但聚落考古理論的系統引入及其運用,則開始于1984年張光直在北京大學和山東大學所開設的系列講座之后。這次講座后來以《考古學專題六講》(文物出版社,1986年)為名出版,其中專設“談聚落形態考古”一章,首次向國內系統介紹了聚落考古的理論和方法。按照張光直的定義,聚落考古就是“在社會關系的框架之內來做考古資料的研究”。當時,美歐學者已經在中美洲和近東地區開展了數十年聚落考古的實踐活動,顯示了以區域系統調查為基礎的聚落考古對于文明起源和社會復雜化進程研究所產生的革命性作用。張光直對于在中國開展類似的工作抱有極大期望,同時指出,有著深厚歷史地理學資源的中國,對于全球范圍內聚落考古學理論方法的豐富和發展潛力巨大。
國內真正意義上的區域系統調查開始于20世紀90年代初,最初都是采取中外合作的方式進行。這得益于1991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涉外工作管理辦法》。其中影響較大的合作項目有中澳河南伊洛河流域調查、中美赤峰地區調查和中美魯東南地區調查。這三項區域系統調查持續時間長,覆蓋范圍廣,都從區域考古的角度揭示了本地區從新石器時代早期到商周乃至秦漢時期的社會復雜化進程,并試圖對其背后的發展動因進行闡釋,取得了豐碩成果,極大地推動了中國文明起源問題的研究,從理論方法上起到了較好的示范作用。此后,隨著考古學文化譜系和年代序列框架在各地逐漸完善,區域系統調查在全國各地普及開來,如山西垣曲盆地、河南洹河流域、陜西周原七星河流域和云南滇池地區等項目,盡管其覆蓋面積大小不一,但對于當地考古研究的深入無疑起到很大推動作用。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系統調查項目數量更多,呈現出遍地開花的態勢。
區域系統調查之所以在我國得到普遍推廣,首先是其相較于傳統調查方法的優勢。這種方法強調“全覆蓋”(Full Coverage),避免了傳統調查“抽樣式”方法的弊端,因此在遺址發現的數量上成倍乃至數十倍增加。其次,該方法無論是在調查區域的選擇,還是野外標本的采集和數據分析方面,均強調調查和分析方法的“系統性”,也就是按照同樣的設計標準去操作。這就使得不同區域所獲取的信息都大致可以按照同樣的標準去作對比研究,凸顯了調查方法的科學性與普適性。這也正是區域系統調查在全球受到重視并很快普及的原因。畢竟,任何一處古代文明都是人類社會系統的一部分,其發展法則及規律都應該是在同樣的學科理論方法指導下予以探究的。
21世紀之交,各學科都在對本學科作世紀回顧總結。美國考古學家薩布羅夫(Jeremy Sabloff)和阿什莫爾(Wendy Ashmore)曾這樣說:“聚落形態研究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在考古學理論上唯一一個最具創新性的理論和方法。”英國考古學家倫福儒(Colin Renfrew)也曾寫道:“現在在考古學研究領域運用最廣泛、且最有效的獲取新材料的方法就是系統調查。”回顧聚落形態研究和區域系統調查在我國走過的20多年的經歷,總結其在社會復雜化進程和文明起源探索中的作用,我認為上述評價也是完全適用的。
首先,聚落考古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深刻影響了21世紀以來我國考古學的實踐活動。在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文明探源工程實施過程中,中原地區的靈寶、陶寺、王城崗、新砦、二里頭、鄭州商城,東部的焦家、兩城鎮、堯王城、大辛莊,東北地區的牛河梁,西北地區的石峁,長江流域的良渚、石家河,等等,無不是圍繞著“大遺址”或區域中心性遺址長期開展聚落考古研究的結果。
其次,區域系統調查所揭示的特定區域特定時段的聚落形態,既取決于人類適應環境、改造環境的能力,也與特定人群的社會組織規模層次密切相關。對環境與資源、生業與經濟、聚落與社會、信仰與認知等問題的關注,促進了考古學研究古代環境、經濟、社會和認知的意愿,增強了考古學揭示人類社會復雜化及其背后動因的能力。
再次,要實現對古代環境與社會問題的研究,建立在實證基礎之上的多學科研究便成為必然,“作為科學的考古學”“作為社會科學的考古學”先后或正在成為熱門命題。這無疑會大大促進跨文明比較研究的開展。
作為聚落考古或聚落形態研究的基礎,區域系統調查方法也在國內的考古實踐中不斷得到完善。學者們由最初關注實踐層面的遺址界定、陶片二次搬運可能帶來的面積誤判等問題,逐漸轉向闡釋層面上遺址的性質與功能定位等;也更多地關注如何在拓展學科國際化的同時,發揮我國歷史地理和方志文獻豐富的本土優勢,對聚落考古理論方法作出我們的獨特貢獻。這就要求學界打通史前考古與歷史考古的隔閡,真正實現我國考古學科的一體化發展,實現考古學與歷史學的融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