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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勁研究員談“《百官志》體例與漢唐行政體制的變遷”
發布時間:2019年12月13日 12:30    點擊次數:619

1212日上午,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會長樓勁研究員做客山東大學,在知新樓A1017報告廳為beat365體育官方網站師生作了題為“《百官志》體例與漢唐行政體制的變遷”的講座。講座由beat365體育官方網站副院長代國璽教授主持。

樓勁研究員首先聯系個人研究經歷,介紹了講座題目的相關背景,指出《百官志》的體例和記載主要依據官方的文檔和法令,法令和文檔形態上的特點決定了《百官志》的記載體例,這些記載又體現了當時制度的基本狀態。由于制度本身發生變化,官方的文檔和法令也就隨之而變化,這些變化體現在《百官志》的體例上,因而考察《百官志》體例的變化能夠反映出制度的變化狀況。

樓勁研究員指出,漢、唐《百官志》的體例有三點不同。第一,《漢書·百官公卿表》(簡稱“前表”)和《續漢志》對官制的記載是“以官存司”,而兩唐志則是“以司存官”,其記載中心由官員變為機構;第二,前者所記多有官無吏,后者則兼記官吏,即從“有綱無目”發展到“綱目俱全”;第三,前者重視人事從屬關系,后者重視職務從屬關系,即從“以官相屬”發展到“以職相從”。這三點不同代表從漢到唐整個行政體制的變化,本次講座重點講述的是第一點不同。

樓勁研究員首先通過分析前表和《續漢志》與兩唐志的相關記載,指出二者所依據的史源不同,前者依據當時朝廷設官及任免管理的文檔、簿冊,即所謂“官簿”;后者依據的是《職員令》和《官品令》,也就是相關的法律文書。二者所依據的材料不同,導致了《百官志》體例的不同。

樓勁研究員之后詳細分析了兩漢官制記載的體例,通過對比《漢紀》、《東觀漢記》、魏晉以來諸家所修《后漢書·百官志》、《漢官六種》等相關記載,指出綜合記載一代官制而“以官存司”,是兩漢修史撰書所形成的通例。

樓勁研究員指出,魏晉以來官制記載發生了變化,記錄秦漢以來的官制沿革的分量驟增,并且對其他官制事項的記載也大為擴充。樓勁援引史料,證明這種趨勢是因為魏晉以來的官制記載所依據的是《晉令》及其后續補充內容,表明當時法令已更為重視機構地位的狀態,代表了《百官志》記載由“以官存司”向“以司存官”的過渡,宣告“以官存司”式記載走入尾聲。

樓勁研究員進一步對唐代官制記載模式進行溯源,他通過分析隋志對北齊和隋代官制的記載,指出唐代“以司存官”式的官制記載是上承北朝一脈發展而來,其源頭應該追溯到北魏孝文帝創立《職員令》,孝文帝之后所頒布的一系列法令構成了隋唐時期諸多官制法令的前身,在逐漸發展的過程中確立了行政機構近乎行政法人的地位,并在之后指出孝文帝創立《職員令》受到南朝制度的發展和自身民族部落的政治傳統的影響。

樓勁研究員在講座的最后對漢唐《百官志》體例的變遷進行總結,認為這種變遷反映了兩個現象:一是長官與佐官之間的關系發生了變化,長官權力受到限制,佐官則上升,二者之間的牽制與協調逐漸明確,防止了長官一人獨裁的發生,標志著行政體制擺脫舊的諸侯國的影響;二是長官與佐官的下級官員之間加強了協同行事的一面,機構承擔的政務由上下成員合作而成,上下各級都成為機構行政過程中的必要一環,推動了行政的一體化。這兩點變化體現了由漢到唐整套行政體制、行政秩序和集權控制格局的變遷。

講座最后,樓勁研究員與同學們進行了討論交流,回答了同學們的提問。代國璽教授總結了樓勁教授的主題報告,強調了樓勁研究員對漢唐行政體制研究的補充與發展之處。


【作者:單宸    責任編輯:曹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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