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現將2020年社會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學金評選要求
各項社會獎學金的評選范圍、評選條件、獎勵標準及評選名額等請參見附件1;學院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2。
二、獎學金評選程序
1. 學生申請:申報學生登陸個人“學生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相應申請信息(具體操作步驟詳見附件3)。系統填完后導出申請表,表格要整潔、美觀,中間不得有斷頁,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后于11月3日下午提交紙質版申請表至知新樓A1002。
2. 學院審批及公示:學院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進行評選,對申請人材料的真實性予以確認并評選產生獎學金參評推薦人選,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報送學工部審核。
3. 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將對各學院推薦人選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擬獲獎或擬推薦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人選。
三、有關說明
1. 為做好本次社會獎學金的評審工作,請各位同學嚴格按照各類社會獎學金評選條件進行申報,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
2. 根據《山東大學本科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山大學字[2011]14號)的有關規定,2016級學生,原則上,各類綜合獎學金不可兼得,綜合獎學金與單項獎(海外學習獎與第二校園獎除外)不可兼得。特殊情況下,若一名學生因設獎條件限制獲得多項綜合獎學金時,榮譽可以兼得,獎金不可兼得,學生只能領取獎金額度最高的一項獎學金。